『医疗器械MAH100问』NO.30:医疗器械注册人应该如何开展委托生产,如何进行产品放行?
2023-05-17 15:40:32

第三十问:医疗器械注册人应该如何开展委托生产,如何进行产品放行?
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的,应当对受托生产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,按照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要求,与其签订质量协议以及委托协议,监督受托方履行有关协议约定的义务;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强制性标准、产品技术要求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等要求组织生产,对所生产工序的生产行为负责,并接受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监督。

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负责产品上市放行,建立产品上市放行规程,明确放行标准、条件,并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和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审核,符合标准和条件的,经授权的放行人员签字后方可上市。委托生产的,医疗器械注册人还应当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放行文件进行审核。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放行规程,明确生产放行的标准、条件,确认符合标准、条件的,方可出厂。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,不得放行出厂和上市。医疗器械注册人不得委托受托生产企业进行上市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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